我有一小同事,今日大婚。 从今天开始,这世上又多了一个这样的故事:一个男人把一个女人叫做妻子,一个女人把一个男人叫做丈夫。 通过今天,一个男人,腰肝挺起来“筋拽拽”吼,“那个人,是我的女人”; 通过今天,一个女人,柳眉立起来“肉褚褚”说,“那个人,是我的男人”; 有点咬牙切齿了。 两个多月前,这小同事在办公室嬉皮笑脸还加点羞赧状:“家里下死命令,再不减肥,要没收电脑、手机、车辆,,,” 我和其他同事都有点奇怪。后来收到喜贴,才想起骂我自己思维有点蠢。 小伙子有点过分贪嘴,刚入职时曾巨瘦,近两年,曾巨胖,胖到我“残酷无情”的在人前人后“点名到姓”,那胖,真到了惨不忍睹的地步。要不是小伙子才气逼人,我闲时都恨不得冲上前去掴他两耳光子,呵呵。 仅有两次,因为随我小儿,在那小康城烤肉食店陪衬。或是他时运不济,就那两次,竟然都“偶遇”到我,撞到我那小同事。只见他,带他那未过门的漂漂亮亮小女友,在那二楼雅间大口啖肉、满嘴红牛。 唉,进入那类烤肉店,想不增肥,恐怕也是“阎罗王座前小鬼---分明全是鬼话”。但人家愿意,我能说什么。看见权当没看见,笑眯眯点头对眼,走人。 但这小帅哥极有毅力,决定减肥,立马三五天见效。现在,跟换了一个人似的。 三天前的那一次,我极为诧异状问,“帅哥,要不要几天了吧,为何还不请假回家去忙(婚事)?” “你是非要把我感动得眼泪淌到脚后跟不是?”我说的是以为他为工作而不肯请假的呢。 没想到,我一问,他立答,“正准备请假”。 呵呵,原是大喜事,早点回去准备,是应当,也是必须的。这是头等大事,我岂是不通情达理之人? 一般人想对别人说一个事,会“鬼鬼祟祟”来一句假七假八的开场白,“哥啊,不知道这话能不能说。”然后这位想说话的主,还没待听话的人同意与否,直接“竹筒倒豆子”,全部吐了。 前些天,有一次我和他在外办事,在回程的路上,他突然作“厚颜无耻”样冒出一句话,大意是,“跳进围城,有点早了。”那意思是想表达他“在围城外还没有玩够。” 还想玩? 年轻人。 只是我比他大两旬,记得当时笑骂他几句。可以理解,但不能支持。这是正理。 倘那才婚的新娘子,看到我上面这段话,不知会不会晚上让自家那小男人(即我那可怜的小同事)罚跪床头?我嘴,真臭。 听我其他同事说,今个婚礼,十八点二十八分开始。我一直在琢磨,今晚现场,送什么吉祥话给那个新娘呢? “看来,要使丈夫品行端正,必须家有悍妻才行”。翻书翻半天,看到这句话,眼前一亮。但看到后面跟上来的一句话,又让我犯难为了。“那只会使丈夫在别的坏品行之外,再加上一个坏品行:撒谎。” 我翻回书的首页封皮,看一下作者,原来是“周国平”在《愿生命从容》里嚼的。嘴上不敢骂了,在心里嘟哝了一句,“这是什么婚姻悖论啊?我不敢说。” 不多说了,发文后准备尽早去指定酒店喝喜酒。还是正经一点祝福两位新人吧:祝二位新人,彼此,“你侬我侬,痴情依旧;允生邪念,无须克制!” 嘻嘻。 有话说的好:点赞的就是祝福,评论的一定感动! ----我弯腰施礼,权代新郎向各位过路阅我这篇喜文的诸位爷姐:跪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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