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不单行昨天行,祸无双至今朝至! 昨天早晨,因为算来算去,一天的时间办不了头脑里想办的事,所以起的特早,五点多钟起床,出发,循着导航仪跑,可能是近一年没有更新,导航也导的不准了,一路跑来跑去,左冲右突,竟然跑到苏通大桥位于苏南的最后一个出口处,前后算一下,离目的地多跑了几十公里! 晚上办完所有的事情,在回程时,没出错,可在下高速向我昆山生产基地方向驰骋的时候,却沿着上浦路方向又多跑了十几公里,看看路线明显不对,导航仪上离我设制的目的地的公里数越来越大,观察路况,立即掉头,前后一算,又是来回几十公里跑掉了! 第二天早晨,还是和前一天一样,早早的集合几个同仁,准备到几十公里外的一个城市公干,行到昆山前进西路的东段闹市区时,突然,不知是我在思想开小差,还是外面的世界太精彩,总之我眼睛在东张西望的时候,心里在胡思乱想之余,突然凭人们平时所说的第六感觉“有点不对”,晓得不好,立即急刹车,可已明显感觉到自身车子的前身已撞了前面的车辆,那时正是上班高峰! 立即停车,打开双跳灯,近前查看,发现前面车被撞部位只有两个白印记,而我的上海大众的标识撞坏了,其他没有什么损失! 是我理短,我堆积如山般笑容忙上前,和前面车驾驶员沟通,总意是说“大家早晨出门,遇到这种事情,总是不愉快,能否协商解决?” 几分钟内的协商,解说,看看那个被撞车者还是不同意双方协商,我无可奈何说“那就报保险公司吧”!这时正在早晨现场附近值勤的交警同志说话了,也可能是她见我和对方协商半天还没好,所以她有点来火,她严正表态:“如果你们协商不好,那就要扣证扣车,同时把车开到交警队去!” 对方车驾驶员一听这话,态度放缓,因为明显看出他的车子被撞部位没有什么问题,我从二百元一路加到三百,最后我说“就四百吧,看看你车子已什么也没有(对方被撞的部位被我当着他的面,在交警同志拍照以后用卫生纸擦拭没有印记了)!” 掏钱、付款、拿钱,全部在众人无声中进行,最后,交警同志从岗厅里出来,拿出一份处理决定书,让我们写上“自愿协商处理,事后无涉!”让我们双方签字,还让我们写上各自的电话。 最后,交警同志又拿出一个单子,比我们平时到银行存款的银行卡回单稍长一点,递给我,又让我签字我以为要罚款,心想“认罚吧,谁叫我心猿意马的开车?” 可没想到的是,那个女交警同志先对我说:“你在**路上实施了轻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交通警察:焦明娟 我发愣几秒但没晕倒! 我不是昆山人,我的车牌也不是昆山的,如果是换在别的城市,会不会被当地的交警同志“再接再厉”的“罚款教育”一下,我不知道,只是当时的心理还是有点感动,人性化的管理把城市的品位、素质体现出来。 在每一个瞬间,体现在每一个具体的事情处理上,如果每一个城市都是如此,那岂不是国民之福? 事情结束了,万幸的是可控制的小车祸。是的,花钱消灾了,可却也给我带来了教训,同时也给我还是留下了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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