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很直率的话题。 近来,“骚和扰”的话题太多,最初是由广州地铁上的故事引起的。 先“扰”,后来“骚”和不“骚”的人,包括“有贼心和贼胆的人”,包括“没有贼心和贼胆的人”,也包括“贼心和贼胆或有或无的人”,均对“扰”者,大加鞭挞,是的,不论如何,在公共场合下,在另一方非情非愿下,违规或犯法,不仅必须接受道德的谴责,还要承担违法的后果,没错! 后来事态的发展,有点戏剧性。有几个志愿者,在广州地铁上举牌,向全世界宣扬:“我可以骚,你不可以扰!”说真的,当时我看到,一句细人不忍听闻的粗话脱口而出:“亲姐奶奶的,什么世道?” 扰,是不对。可是,你有什么资格在攘攘熙熙地方、大庭广众之下,穿着薄、透、露的褂裤装束?这当然和在家里下载黄片软件有本质的区别,你们知不知道你们这样在公共场合的着装行为是在破坏这个社会主流道德价值观的底线? 广州地铁我挤过多次,上下班或展会高峰时,地铁站内摩肩接踵是极平常的事。南方气温本高,南方人体态多瘦,且受国外视觉影响较多,女孩子一般均奇装异服者多,且以“能减少的决不增多”为着装原则,衣服多以飘逸灵动为主,地铁启动,一阵阵香风呼过,即或我已心有所属,即或我老态龙钟,即或我们像和尚念经一样的“鼻观口、口观心”,但我等凡人,宣说只能当“视若无睹”,或看是眼前妖精努力想象成是“骷髅”,非要对着十九代发誓说“内心不起一丝丝波澜的欣赏”,一定是在睁着眼睛说瞎话,或除非是真太监! 当然,我们要区分清楚,“肉体的冲动,是必须在精神层面认可之后,否则,如畜生何异?”进入地铁,和大多数人民大众一样不想“扰”,我没贼心,也没贼胆,更不想违法,但是,车子一启动,或急停,人流定会前仆后继,此时,到底如何保证男人与女人之间的合理、合法距离?我怕被碰,所以我每次挤进车厢内后,双手下垂并毕恭毕敬站立,真的是无可奈何。那种情况下,因为一些人力不可挽回的原因,发生了一些极个别的肢体接踵和磕碰,到底是男人扰了女人,还是女人扰了男人?凭什么男人就是一直站在被呵斥、翻白眼的境地? 当然,对于那些管不住贼心和贼胆并付诸行动的,是必须要承担违法的后果的!话又再次说回来,尊重别人也就是尊重自己。我不是在探讨着装的罪与罚,但既然一方特别轻率、或甚至于不顾廉耻非要为个人舒适和张扬,非要伤害这个社会基本道德价值的底线和观感,非要以极端着装和轻佻的外观冒犯和试探社会大众的容忍度,非要渐趋的把社会主流价值观冲撞得支离破碎到最终为零,我们可不可以对此现状说一“不”字?她们是不是也要付出被旁观者的眼睛“剥”“剜”的代价?我们对于现场那蜂趋蚁附的极个别不法者的违法行为,我们不能认可,但是,是不是也可允有一丝丝的怜悯? 每个人都享有同样的自由。 再说“扰”,有多少种说法,有合法的“扰”,有违法的“扰”,有违反道德的“扰”,有符合道德的“扰”,不在特定的场所看裸体模特不可以用“欣赏美”来胡说八道。还有主动的“扰”和被动的“扰”,等等。 孔子说的:小人戒色,须戒其足;君子戒色,须戒其眼!人嘴上下两层皮,只要我不违法,只要我不违反大众认可的道德准则,你可以骚,我没想扰,但我的眼睛是祖上多少年传下来的一百八十度的平面视野,你一定要求让我的视觉中心只有向天上、向地下看顾,你,让我情何以堪? 公共场合我个人认为我们成人,有理智的健全人,保持和坚守我们这个主流社会要求的底线,应当合宜着装,不给外人提供贼眼、贼胆、贼心的机会,好吗? 这个世道,如果有人非要“骚”,唉,只能让我们一起像念经的和尚一样“眼观鼻、鼻观口、口观心、心观丹田”吧。 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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