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才开学不久,有关学生的争论事,又发生了。不过,这次事 件 中的学生,是必须应当表扬的。 9月8号早上七点左右,青岛一中年男公交车上未给老人让座,却踹打中学生指其让座太慢。现处理结果出来,“该中年男人被拘10日 罚 款 500”。 众所周知,在公交车上给老弱病残让座,这是很多人都明白的道理,但因让座闹的不愉快却隔三差五上演那么一出出。原因不外乎:不愿让、不领情!但这次的这一幕却是个例外! 这一次事 件 中年岁大的这位主角,是为全体年长者的脸上抹了好大的一把子灰。 “龙生九种,各有不同!”,年长者不是一样的都是高素质,是同一个道理。 尊重老人,是这个社会不需讨论的共识,但“害群之马”的基点不仅只是建立在年轻的年龄层阶中。有个别年岁稍长一点的,为老不尊,内心充斥的暴戾之气并没有随着年岁的增长而有所削减,偶尔发泄出来多让环境颇感瞠目结舌。 而每当这类事 件 出来,各方均持谨慎对待的态度,因为这个事 件 所引申的话题很敏感,很容易引火烧身。还好,这次有公交车上的视频作证,任何想模糊事实的狡辩和争论,终于没有象往常一样的再次发生。 这种事情以后一定还会发生,“互相尊重”可能是这类事 件 得发妥善处理的目前的最佳方案,这既需要舆论氛围的扎实向好宣传,也需要当事者特别是年长的能换位思考和洁身自好。还需要相关法律法规的跟进,使得无论以什么方式,“尊老爱幼”的底线能在各种社会环境中得到清晰呈现。 有些人,确实就不能惯着。惯久了,就会生出毛病来。自然人年岁的大小,和有些事 件 发生的概率并无直接的关联。何况,从实事求是的角度来讲,“仅是提倡和尊重,凭什么一旦没有落实到位就立即施予粗言秽语、拳打脚踢?” 就这个事 件 中的那个所谓的“老人”,经查证,也就才58岁。管真不能走、不能动了?有极个别的极少数人,明明在平地上健步如飞,可一上公交类场所,立即作“弱不禁风”的样,目的无非是想表达一个“理所当然”,翻译过来就是那么个意思:“你要尊我,你要把座位给我!否则,哼,先用道德大旗的旗杆砸死你的灵魂,再不行,用拳脚来教训你的肉身!” 但这个别人就没有想到,玩“倚老卖老”的游戏玩过了线,还自有 法 律 伺候他们呢。但愿这次的处理结果能让有些人吸取教训。 这类事发生后,看看网路评议,“这老不死的也就只敢欺负学生了!拘 留 所 你看他敢打别人不!”成为跟 贴 复 贴 中反复出现的最多评语,当然,这种解恨式的评语不宜在公共平台上发表太多,但这一边倒的差评,是不是值得那些极个别的所谓“年长者”深思? 我们明白,在这一问题没有得到切底根治之前,社会公众对这个 事 件的态度却是径谓分明的,“实事求是”成为衡量是非的首要选择,这也和当事人的年岁,无半点鸡毛关系。 这次事 件 中,那些学生包括那位当事的学生,一直做的很好:先让座,然后在面对招致无端的 漫 骂 和拍打中仍然不还口、不还手。在事 件 并没有发生危急到不可收拾的地步时,这种表现,是恰当的,这样对人对事的真实态度,是当代中国学生整体素质提高的一次突出体现,值得鼓励。 这里还要直抒胸臆的,是想问一下当时一道上车的其他也许是真正的老人们,“为什么你们面对一个不到六十的男人欺凌如同你们自家孩子一样的学生时,你们为何大多数都选择啉声不语或冷眼旁观?” 当想得到别人尊重的同时,有没有想到要先尊重别人?这个“尊重”,和年龄有绝对关系吗? 这次,那位五十八岁的中年男人,在近日的风波中扮演了不好的角色,这类角色,在老龄环境中,应当是普遍忌讳的。这个中年人这次的行为举止,是与主流环境要求的“尊老爱幼”,背道而驰,是起了一个不好的示范,也为“为老不尊”的这个世俗氛围里又撒了一大把盐。 大伙还记得那句话吗:“王子 犯 法,与庶民同罪"。而今一次次不应该发生的“倚老欺少”的案 例 不得不让我们有想学此再造一个现代语汇的意思:“老人 犯 法,与少年 同 罪!” 也许,“尊老爱幼”的议题闲置久了,是不是也应当郑重其事拎出来在大会小会上讨论讨论?对于那些极个别年长一点的包括假假年长一点的,这个议题,对他们来说,则过于模糊、缥缈了,主流环境完全有必要起善意提醒的作用。 是时候了。应该让这些极个别特殊的所谓“年长者”,能明显感受到来自舆论和法律法规的巨大压力,否则被惯坏后的最终,唯有手铐奉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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